关于市农委自收自支人员要求解决工资待遇问题的说明

索 引 号:005307386/2017-0004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政务,工作
文    号:新密农文〔2017〕19号成文日期:2017-06-08发布日期:2017-06-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市农委自收自支人员要求解决工资待遇问题的说明

 

新密农文〔2017〕19号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关于市农委自收自支人员要求解决工资待遇问题的说明

 

新密市信访局:

2017年1月5日,市农委39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上访要求解决其工资待遇问题,2017年1月20日市农委签收了此信访件。2017年1月9日、1月23日、1月24日、2月13日、2月16日、3月13日和6月8日农委多次召开各种不同层次的工作会议,就如何解决此问题进行研究讨论。1月23日农委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从2017年1月开始,由单位承担的统筹部分单位承担,自收自支人员个人不再承担单位应交的统筹。2月13日农委召集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在委五楼会议室就班子会议讨论研究的决定向自收自支人员进行了宣布。同时,我委领导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并及时向市主要领导汇报,于5月24日向市政府提交了《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解决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差额、统筹等所需经费的请示》(新密农文﹝2017﹞17号文),附新密编字﹝2016﹞24号文,2017年5月26日张红伟市长作出批示“请财政局提出意见”。目前农委正积极与财政局沟通协调,争取圆满解决此案件。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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