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梁镇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307722/2017-0003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曲梁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通知,扶贫,群众
文    号:曲政[2017]65号成文日期:2017-06-09发布日期:2017-06-1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曲梁镇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曲梁镇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发现和解决好我镇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新密市纪委《新密市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2016年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基础上,针对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严肃查处一批涉及专项整治内容的违纪案件,认真分析查找形成问题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战顺利推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内容

突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非法侵占、优亲厚友、执法不公、欺压百姓的行为,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资产资金管理方面。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挪用、私分支农惠农、扶贫等专项资金、村组集体资财;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坐收坐支,私存侵吞私分公款,乱发补贴;私自出租、发包、出售、处置集体资产,借出租、变卖集体资产之机为个人谋利;在土地使用、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中串通企业或个人,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二)事项办理方面。一是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用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等问题;二是不经“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程序决策、实施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监委会形同虚设;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财务、村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等问题。三是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贫困对象认定、低保户认定、发展党员、户口回迁、安置房分配、涉农补贴发放等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或其他事项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各环节可交叉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5月5日至6月15日)。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严格对照治理内容梳理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阶段(6月16日至9月10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镇纪委将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新密市纪委将同时成立督导组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采取走访群众、明查暗访、发放问卷、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情况通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新密市委巡察办将针对专项整治内容纳入巡察范围,推动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与成果运用。

第三阶段:案件查办工作贯穿活动始终。(1)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收集社会舆情、群众意见建议及信访举报。(2)对新密市纪委交办的涉及专项整治内容的信访举报件,镇纪委将认真办理,快查快办。(3)镇纪委对自收信访举报件中,将筛选此类案件建立专项台账,运用 “四种形态”分类进行处置。(4)要切实落实实名举报人反馈工作相关规定,对匿名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办理结果。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在巩固两年来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基层权力运行、村务财务公开、切实落实监督、避免形成“微腐败”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研究治本之策,对具有普遍性的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既是今年全镇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保障扶贫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还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镇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整改质量。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创新方法,强化措施,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统一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排查,实行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

(三)严肃问责追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如实上报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在自查阶段结束后,督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曲梁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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