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密市畜牧局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16265619/2017-0007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关 键 词:通知,脱贫攻坚战
文    号:新密牧发〔2017〕22号成文日期:2017-07-03发布日期:2017-07-0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新密市畜牧局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单位:

按照新密市纪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新密市畜牧局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密市畜牧局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新密市畜牧局

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根据市纪委《全市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新密纪发〔2017〕13号)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战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进入退出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为我局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治理对象

各科室、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整治内容

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聚焦脱贫攻坚战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用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等问题;

2.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3.执法、行政监管、服务窗口等部门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4.“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5.“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6.通过多头、重复、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7.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违规收费等问题;

8.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四、工作方法

专项治理不分阶段,从2017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治理内容,排查本单位、本科室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岗位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

2.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成立督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采取走访群众、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3.严肃责任追究。(1)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确保查清查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执纪、抓早抓小,对于轻微违纪问题,视情节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手段;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问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对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案件,以及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突出、发生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单位(科室),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责任。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总支办,负责全局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

2.全面高度重视。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3.加强监督管理。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对各科室、各单位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实时通报各科室、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全市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为推进我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纪律保证。

 

附件1:《关于成立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台账


附件
  • 22 附件1.doc
  • 22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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