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郑安委办〔2017〕52号文件《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753879590/2017-0006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30发布日期:2017-07-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郑安委办〔2017〕52号文件《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郑安委办〔2017〕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四川省茂县山体垮塌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超前防范,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郑安委办〔2017〕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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