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66/2016-00023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药管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计划生育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1 | 发布日期:2017-07-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坚持依法管理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郑发〔2009〕13号》和《中共新密市委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意见 新密发〔2012〕12号》由政府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对象办理手术保险,上环保费4元,人流保费5元,结扎保费8元,引产保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