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05307263/2017-00076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关 键 词:财政,金融,审计,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02发布日期:2017-08-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新密市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今年的审计工作,按照省审计厅、郑州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的经济工作中心,坚持以预算执行为主线,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共财政资金实行审计全覆盖。进一步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切实发挥审计在促进政府决策落实,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推进财政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及评价

      2016年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8,469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8,03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7,2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2,105万元,截止2016年底,滚存结余11,30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 2016年市财税及有关部门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财政收入增幅趋缓,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收入质量有待提高;教育、社保、医疗、涉农等支出有所增加,支出结构尚需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下降幅度大;财政收入与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财政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等。在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6年度,市财政部门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依法理财能力和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问题  

1.预算编制有不合理之处1,779.91万元。

2.预算调整未经人大批准

(二)预算执行方面问题

1.支出进度不均衡

2.预备费使用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

3.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力

4.应拨未拨专项资金34,367.51万元

5.出借财政资金长期未清理、收回

6.账实不符

7.财政收入质量不高

(三)非税方面问题

1.财政专户多头开户

2.2016年底,应缴未缴财政资金2,424.06万元。

3.2016年底,专户利息收入应缴未缴财政18.80万元。

(四)其他方面问题

1.项目投资概(预)算资料未纳入评审档案管理

2.《新密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依据文件已于2009年10月1日废止,截止目前我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未及时进行修订。

3.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4.不合理使用土地预缴款4,088.54万元。    

5.未编制土地储备项目预决算及资金收支决算

6.2016年度无依据向企业收取购买异地土地指标费5,500.00万元。    

7.少征收土地出让金2,054.51万元

8.新密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2016年挪用财政专户资金480.00万元用于支付担保基金。

9.不合理安排资金900.00万元

三、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今年的税收征管审计,重点关注了我市地税部门执行税收政策、履行税收征管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审计发现,一是税收贡献率不高,结构不够合理,地税收入仅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4% ;二是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直接或间接造成税款流失。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一)税收征管方面问题  

1.税款上解不及时,存在有延解税款入库的现象。

2.未及时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郑州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和单位清缴土地使用税289.07万元。

3.应收未收滞纳金3.61万元。

4.应征未征文化事业建设费0.66万元。

5.缴纳增值税主税未缴纳附税18.72万元。

6.应征未征残疾人保障金1,589.73万元。

7.未足额征收土地增值税250.05万元。

(二)财务方面问题

1.原始凭证记载不完整9.00万元。

2.违规列支非本单位电费5.73万元。

3.办税服务厅发票兑奖周转金结算不规范65万元。

4.不合规发票列支劳务费0.2万元。

5.其他科目列支办公费3.75万元。

四、预算执行单位审计情况

今年对市直6个单位2015至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发现:

(一)人社局2015至2016年度会议费列支不规范3.11万元;

(二)人社局、商务局及国土局2015至2016年度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各种费用合计260.75万元;

(三)国土局2015至2016年度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15.11万元;

(四)安监局2015至2016年度白条列支房屋租赁费、银行手续费等17.52万元;

(五)安监局、公安局、商务局截止2016年底应入未入固定资产55.87万元;

(六)公安局截止2016年底取保候审保证金未及时清理14.35万元;

(七)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经批准自行开立银行账户;

(八)教体局下属第三高级中学2016年度未经国资部门审批擅自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租金9.60万元。

五、2016年度精准扶贫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对2016年度我市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省级易地扶贫资金未及时拨付

(二)项目发挥效益不明显

(三)项目调研不充分

(四)项目进展缓慢,未按计划完工

(五)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落实不到位

六、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上级批复我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限额420,990.00万元,2016年偿还19,700.00万元,2016年底债务余额378,82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8,222.00万元,专项债务240,600.00万元。

七、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度,审计机关按照市政府要求,对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如新密市智能交通及平安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项目、城市供热管网工程、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金凤路初中工程、金凤路幼儿园工程、溱水路东延道路工程、县道X029周甘路公路改建工程等43个建设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审计项目资金60,419.28 万元,审减工程造价节约政府投资5,338.49 万元。通过审计发现多计项目工程造价、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项目勘察设计未实行公开招投标等问题,经审计,核减工程造价节约政府投资5,338.49 万元。

八、2015年审计整改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新密人常〔2016〕32号文件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审计报告中所披露的问题,市财税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逐一对照、认真纠正。截止2016年底,审计查出的违规事项基本整改到位,市政府就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了专题报告。

九、加强财税管理的意见

(一)市财政部门应进一步改进和提高预算编制管理水平,根据本级财力和各部门的工作任务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市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认真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

(三)市财政部门要切实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偿债资金机制,化解财政风险,加大政府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市地税部门要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及时构建大数据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切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严防偷漏税现象发生。 

(五)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要根据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各环节监管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六)各预算执行单位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的相关手续,提高资产的合理使用率。

(七)各预算执行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财政法规,规范单位各种收支行为,增强预算约束力,压缩支出规模,控制不合理开支。

上述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有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得到整改。对具体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审计部门将进一步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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