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9-0014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管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1 | 发布日期:2017-09-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新密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依据
1. 2017年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7〕28号),提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2. 2017年6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印发2017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办〔2017〕68号),提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抓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典治乱、深化改革、安全发展、共治共享、党政同责,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体稳定向好态势,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3. 2017年7月2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2017年郑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政办文〔2017〕42号),提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抓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典治乱、深化改革、安全发展、共治共享、党政同责,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体稳定向好态势,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要点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本要点具有以下特点:
1. 明确了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7年是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冲刺之年,今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统领,按照省、郑州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抓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典治乱、深化改革、安全发展、共治共享、党政同责,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体稳定向好态势。
2. 细化分解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对市委宣传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监察局、民族宗教局、编办、人社局、发展改革委、教体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委、住建局、环保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文广旅局、交运局、卫计委、行政执法局、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畜牧局、工商质监局、盐业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细化分解了2017年我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体稳定向好态势奠定基础。
三、请求和建议
该意见草案已征求市委宣传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监察局、民族宗教局、编办、人社局、发展改革委、教体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委、住建局、环保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文广旅局、交运局、卫计委、行政执法局、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畜牧局、工商质监局、盐业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意见,并经市法制办审核,现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对《2017年新密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审定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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