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005307263/2017-00089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关 键 词: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27发布日期:2017-09-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9月21日,对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残疾人联合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隶属新密市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孙明建。其主要职责是代表全市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各项工作,全方位为残疾人服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单位编制35人(行政编制12人、全供事业编制23个),实有42人(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23人、公益性岗位7人)。单位内设有办公室、康复科、教就科、组联科、就业服务中心、后勤科等6个科室。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至2016年度会计资料部分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财务收支活动存在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国有资产违规出租、应收未收租金、应入未入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科目列支公务车辆运行费、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其他情况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107,849.20元

(二)国有资产违规出租237,000.00元

(三)应收未收租金50,000.00元

(四)应入未入固定资产192,100.00元

(五)未按规定科目列支公务车辆运行费12,185.00元

(六)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9,161.00元

(七)其他情况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2004年开始征收,在审计过程中通过调查和了解情况,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在近几年的年审时,针对未进行年审的单位全部按照社会平均工资导入了地税系统,但没有考虑未年审单位可能存在停产、破产情况,部分企业会存在侥幸心理,一直不愿缴纳残保金,地税和残联部门也多次进行了催缴,但仍没有缴纳,导致部分残保金征收不到位。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将资产纳入账内,做到账实相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对外出租、长期出借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应加强财经法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五、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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