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林业局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005307263/2017-00083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关 键 词: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27发布日期:2017-09-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林业局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林业局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9月11日,对新密市林业局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林业局隶属新密市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法人代表魏颖阳。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和发展战略,制定林业工作规划、计划,依法行使和维护林业生产建设市场秩序。截止2016年12月31日编制135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全供28人,自收自支14人,差额补助12人,企业化管理57人)。现实有职工227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全供37人,自收自支33人,差额补助7人,企业化管理57人,企业23人,长期临时人员48人)。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与资金管理科、资源林政管理科、造林经营科,市政府下设2个办公室,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局下设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市青屏山公园管理处、市三叉口木材检查站、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园艺工作站、市林业苗圃场等8个二级单位。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林业局2015至2016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财务收支活动存在收入未及时上缴、未收少收履约保证金、将国有资产违规出租、扩大预算支出、下属企业证件不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应入未入固定资产、接待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未及时上缴2,457,398.17元

(二)未收、少收履约保证金259,600.00元

(三)将国有资产违规出租417,000.00元

(四)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89,995.90元

(五)下属企业证件不全

(六)未使用公务卡结算19,726.00元

(七)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13,600.00元

(八)应入未入固定资产25,320.00元

(九)接待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林业局应加强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规定,规范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建议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管理,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财政法规,规范单位各种收支行为,控制不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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