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562/2017-001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27 | 发布日期:2017-10-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新密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溱水路中段设置红绿灯等警示标志的提案,我局已收悉,并开展实地调研考察。
针对提出的“在溱水路小学和溱水路幼儿园附近设置相关交通设施”的建议,我局交通警察大队已经采纳,并予以实施。在溱水路小学、溱水路幼儿园东西两侧设置了“前方学校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的交通标志,于6月30日前在两所学校东西两侧各设置1组黄闪警示灯,进一步提醒过往司机减速慢行。同时,市公安局在学校上、下学期间,安排部署巡特警、交警等警力,维持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对提出“在溱水路中段、学校尤其是幼儿园附近必须设立红绿灯”的建议,交通警察大队邀请郑州交通勘察设计院专家对该路段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经研讨后,认为主路的车流量和其相交的支路车流量严重不成正比,如在该路段设置信号灯,可能会造成改路段的持续拥堵,因此该路段暂不适宜设置交通信号灯。
对提出的“在溱水路中段、学校附近设立减速带”的建议,依照国标标准,交通警察大队结合该路段通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计划于秋季开学前,在两所学校东西两侧漆划震荡标线,提醒过往机动车减速慢行,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在法律专用术语中没有“减速带”这个术语,它来源于人民群众对一切在道路上用于迫使机动车辆减速的惯称,并且设置后,易出现二轮摩托车因刹车避让不及翻车导致人员伤亡等交通安全隐患,故不宜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