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42782/2017-001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 | |
文 号: 新密建管〔2017〕80号 | 成文日期:2017-12-11 | 发布日期:2017-12-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各燃气企业:
2017年11月14日下午15时15分,燃气公司安检员在对岳村镇新农村社区10号楼西单元13户居民家中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居民户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燃气计量表),存在严重漏气现象,经专业技术人员紧急处置才消除安全隐患,未导致燃气爆炸事故发生。
根据我市冬季采暖期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燃气用户安全用气使用行为,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构建和谐社会,对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预防和应急能力,对燃气安全工作开展全面彻底检查。
二、组织领导
乡(镇)办事处要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网格管理作用,安排下沉人员对各自辖区的非法倒气现象进行排查,安排专人配合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进行入户安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各项安检制度
燃气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 、广播电台、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册等各种形式下乡入户,对燃气使用常识,违法使用燃气重大隐患及严重后果的案例等进行大力宣传,使安全意识深入到各家各户,人人皆知。
针对此次事故,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强对所属的燃气管道和庭院管道及阀门井的维护和保养,各阀门井内严禁积水,加大对燃气管道、阀门等附属设施的巡查力度和频率。同时严格落实《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每年至少对燃气用户免费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制度,入户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检漏、记录、取证、用户确认等事项,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拒绝入户的应进行停气处理。
要加强门岗值班制度,生产区内禁止无关车辆、行人进入,进入生产区内车辆必须佩戴防护罩,并做好记录。
燃气新开通用户及报停用户再次开通时,燃气公司必须入户安检是否有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行为,是否符合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做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通气。
各燃气企业要加强值班工作,做好值班人员的落实,企业主要领导要24小时轮流值班并将值班表报送住建局备案。
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清当前的安全形势,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本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任何损失。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