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42782/2018-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长效机制 | |
文 号:新密建管〔2018〕3号 | 成文日期:2018-01-17 | 发布日期:2018-01-1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印发长效机制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认真做好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建设考核工作,全面检验局属各部门网格化管理水平和效果,按照新密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低成本、高效率、可持续”的原则,以推动局中心工作落实为核心,以强化考核奖惩为手段,重实干、重常态,通过考核,促进工作提升、促进干部履职、促进工作落实。
二、考核范围
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局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结合建设行业网格化管理,按照“分类考核、注重日常”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一)对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的考核(100分)
1. 长效机制运行情况(20分)。主要包括制度落实、网格对接、配合乡镇办开展工作等情况。
2. 人员下沉情况(30分)。主要包括每周下沉排查日落实情况、网格排查与日常工作安排情况。
3. 网格化管理矛盾问题台账办理情况(30分)。
4. 局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落实情况(20分)。
(二)对下沉人员的考核(100分)
1. 到岗情况(20分)。每周到所在二三级网格开展工作不少于一次。
2. 民情笔记记录情况(20分)。每周不少于1篇。
3. 履职情况(40分)。及时参加网格开展的月例会、研判会、综合执法等活动,对交办的问题及时处理。
4. 民意调查(20分)。用电话、走访、信件等不同形式,与所在网格负责人或网格内联户代表、党员代表、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评议员联系沟通,对下沉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
(三)加减分因素
实行加减分制,加分不超过10分,减分不设下限。
凡所在网格的长效机制工作被省、市主要领导肯定并表扬的,或经验做法被省、市肯定并推广的,相关部门一次加5分、3分,相关下沉人员一次加2分、1分。
凡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发生应发现未发现事件的一次扣相关部门2分、相关下沉人员1分,发生应处理未处理或未处理到位事件的一次扣相关部门2分、相关下沉人员2分;上级交办、局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发交办、发生群体事件、媒体曝光、群众举报、被上级部门通报等经查证属实或被实施责任追究的,一次扣相关部门、相关下沉人员各5分。
五、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7日—27日。
六、考核评定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优秀。全面完成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年未发生一票否决事项。
(二)合格。较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完成各项矛盾问题排查治理工作任务的,确定为合格。
(三)不合格。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及相关下沉人员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1. 部门下沉人员所在网格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2. 被责任追究2次以上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的;3. 部门职责范围内矛盾问题解决不到位,引起上访等群体事件的。
七、考核运用
对考核评定为先进的部门和下沉人员将在年度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鼓励,同时将作为部门负责人和下沉人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于确定为不合格的部门、下沉人员将在年度表彰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告诫谈话。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