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8X/2018-000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 关 键 词: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26 | 发布日期:2018-02-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生产领域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等工作。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强市和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负责名牌产品规划、培育和组织推荐工作。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检查。对产品质量实施监控和强制检验。承担指定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等。
2、计量工作:负责计量器具检定、修理,企业计量合格确认,工业企业能源计量评定,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审等,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3、标准化工作:负责工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等,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5、打假治劣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以及涉及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其它违法行为。
6、检验检测工作:承担量值传递、强制检定,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以及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它检定、检验测试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与工商局合并后,保留的质监方面科室有:质量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科、标准计量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稽查大队、检测中心。无下属单位。
本预算为本级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共78人,具体情况如下: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41人,实有在职人员84人,行政26人,事业58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16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2.99万元(财政拨款1162.9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16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99万元,项目支出22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936.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8万元;项目支出226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162.99万元,比上年增加258.9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工资改革支出增加2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47.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8.05万元,比去年减少0.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去年减少0.95万元,减少原因为压减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3.04万元,比上年减少0.77万元。减少原因: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检验检测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
本年纳入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有5个,通过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内部职责分工明确,能够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按照预期进度执行,实现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财务核算总体规范,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通过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促进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空表情况说明
1、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本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
2、2018年政府采购汇总表,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