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关镇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25829000/2018-0004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城政文〔2018〕30号成文日期:2018-05-24发布日期:2018-05-2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城关镇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新密安〔2018〕15号)文件要求,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贯彻落实省、郑州市主要领导关于“5·14”事故指示批示精神,坚定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治理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事故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管重罚,铁腕整治,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重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大事故,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现成立镇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副职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协调全镇综合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检查组。综合协调组由安全办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相关职能站所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综合大整治的组织领导,全力以赴抓好推进和落实。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大整治的日常推进工作,统筹协调相关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组具体负责综合大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耐火材料及新材料、服装、机械和装备制造、建材、塑料制品、电力、家居等行业领域实施大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整治内容

主要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

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

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我镇有关部门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投入方面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

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六)应急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七)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以及三管三必须要求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整治重点

(一)煤矿安全大整治

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加快构建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实行煤矿分级、分类精准安全监管。积极推进煤矿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建设和“一优三减”(优化生产布局,减头、减面、减人)工作,推广“一井一面”集约化生产模式,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狠抓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综合防治,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河南省瓦斯防治“三个十条”规定,推行瓦斯水害防治风险评估制度,提升煤矿瓦斯水害治理能力。加大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安全标准化达不到三级的煤矿,资源枯竭、灾害严重、系统复杂、扭亏无望的煤矿依法退出关闭。严格规划准入、规模准入、工艺设备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完善矿山依法关闭退出机制。

责任部门:镇安全办

(二)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持续开展“6 1”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快推进公路、桥梁、隧道重大安防技防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制推行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视频监控、防碰撞等技术装备。严格落实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工作,实现上线率100%。强化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提前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做好冰冻雨雪和大雾天气道路通行工作。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交通办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大整治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综合治理,加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整治,开展石油库和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的定量风险评估,初步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完成已列入计划、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等的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落实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从严审批、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大宗销售实名登记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矿区爆炸物品专项整治行动,从严审批、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除煤矿(地下)爆破作业外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数码雷管;推广以爆破作业现场视频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民用爆炸物品动态监控系统,规范民用爆炸物品日常监管,强化对关停煤矿、非煤矿山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查处、收缴非法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防尘防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冶金企业煤气安全、受限空间等四个专项整治,对作业场所超30人的金属粉尘企业实施定点督办,确保全部整改到防爆标准。

    责任部门:镇安全办、派出所、综治办

(四)非煤矿山大整治

突出抓好重点探矿、基建、独眼井监管,确保“人、机、物、环、管”处于可控状态。严格规划准入、规模准入、工艺设备准入,强力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依法关闭退出机制。全面开展采空区和头顶库综合治理保护生命重点工程,继续开展危险源和危险工序专项整治,建立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管。淘汰湿式排尾作业,推广应用干式推存技术。加强对尾矿库的汛期安全监管。依法依规对停用库实施闭库。

    责任部门:镇安全办、安监中队、国土所

(五)建筑施工安全大整治

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两防”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主体结构立面水平防护等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实施及验收各环节。做好重点交通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确保规划设计方案安全合理可行。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主体责任,形成有规划、有部署、有专人负责、有督查检查的工作格局,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借助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着力监控排查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等风险点、风险源,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引入非现场执法机制,确保安全风险在控可控。建立健全房屋安全普查和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指导危险房屋的排危解危工作。

责任部门:创建办、相关村

(六)工贸行业安全大整治

通过持续深入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中存在的较大风险作业及危险部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较大风险作业岗位和危险部位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源点和管控措施不清楚、应急处置能力差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促进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有力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经发办

(七)职业健康安全大整治

强化源头治理,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危害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建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为重点,在矿山、有色金属、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前期预防,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严格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加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明确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布局、规模、功能和数量,充分发挥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在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监测、评价、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劳保所、卫生院

(八)消防安全大整治

充分发挥镇综治部门职能,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全面深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预警机制,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常态发布消防提示提醒。持续深化高层建筑、电气火灾防范两项综合治理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提升城乡消防安全水平。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由多种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多个行业部门协同配合的应急演练。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防治减灾和保障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农业办

(九)特种设备安全大整治

要深入开展对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的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等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和违章操作等行为。

 责任单位:镇工商所

(十)校园、校车安全大整治。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围墙、设施等安全隐患,落实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演练。依据《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加强对学生交通及乘车安全教育,强化校车车况维修与检查,对校车司机持证上岗及是否存在驾驶违章、酒后驾驶和超载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镇中心校、派出所

油气长输管线和城镇燃气安全大整治

加大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力度,巩固隐患整治成果。贯彻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实施办法,实施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分级管理工作机制;落实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专门机构、人员和经费,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完善市、县、乡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三级联动机制,强化管输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履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增强全民管道保护自觉意识,营造管道保护良好氛围。完善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燃气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城镇燃气设施保护管理,严防第三方破坏燃气设备设施行为发生。加强燃气设施检测、预测和预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推进燃气老旧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对燃气储备站、车用气汽车加气站、CNG(LNG)供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推行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无证经营行为。建立户内燃气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加强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和安全要求常识宣传,防范户内燃气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经济发展办、创建办、综治办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生产安全。

六、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整治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各村及镇职能站所分头实施,本次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重点治理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30日)主要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烘干设备、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落实加工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成品库消防,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前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着力做好前期未整改到位隐患的治理工作,同时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行动整个过程。各村、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5日前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隐患排查整治情况,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1月17日)。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月5日前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隐患整治整改情况,11月17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8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整治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018年11月30日前,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领导小组对本次行动进行深入全面的总结,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及时进行整改,使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检查组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认清形势,知责尽责,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重拳出击。

(二)突出重点,强化执法

各检查组要结合职责,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各检查组要结合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手册,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标检查,真正摸排出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真正对高危行业领域做到检查全覆盖。

在综合大整治行动中,要突出重点,突出严管,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做到一企受处罚,千企受教育,以点及面,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增强。

(三)督查整改,全面推进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情况的总体掌握,抓好落实。检查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执法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执法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凡是大整治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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