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8-001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新密制强〔2018〕2号 | 成文日期:2018-05-24 | 发布日期:2018-05-2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18日
新密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汲取我市“5·14”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工业领域安全监管,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自2018年5月18日至8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全市工业领域所有生产单位。重点对耐火材料及新材料、造纸、服装、机械和装备制造、建材、塑料制品、电力、家居等行业领域实施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整治内容
主要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乡(镇)办和村、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情况;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六)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七)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以及三管三必须要求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整治重点
(一)耐火材料和新材料行业:重点是厂内燃气管线设备使用管理;起重机械、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破碎、成型工段操作人员操作规程;职业性疾病预防等。
(二)造纸行业:重点是原料库、成品库消防安全;锅炉、烘干设备、起重机械、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安全;制浆和污水处理重点部位;关键生产设备操作规程;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安全防护等。
(三)服装行业:重点是原料库、成品库消防安全;电气设备和用电安全等。
(四)机械和装备制造行业:重点是电焊机、切割机、起重机械、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安全;易燃易爆气体储存与使用管理;关键设备、关键岗位人员操作规程等。
(五)建材行业:重点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燃气设备使用管理;电气设备安全;职业性尘肺病及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等。
(六)电力行业:发电企业重点是氢气、氨气、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储存与使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发电设备安全;职业卫生等。供电企业重点是工业企业供电设施建设、供电线路与电气设备使用安全。
五、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分头实施,市政府综合督导。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大动员阶段(2018年5月18日至5月31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专项行动迅速安排部署,及时建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5月31日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将动员会部署情况及集中整治活动方案报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大排查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等方面进行排查。6月1日至6月10日,重点排查乡(镇)办、行政村、企业比较集中的村民组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配备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6月11日至6月20日,重点排查各乡(镇)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6月21日至6月30日,结合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着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着力做好前期未整改到位隐患的治理工作,同时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行动整个过程。
(三)大整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8月18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
在大排查、大整治阶段,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每周五向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分别于6月30日前、8月18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齐智慧为组长,市政协副主席、安监局局长李建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松波、市工信委主任田建勋、市安监局党组书记陈海伟为副组长,市人社局、安监局、住建局、工商质监局、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办行政正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建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面指导、协调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市工信委: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统筹做好工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市人社局:组织企业用工和缴纳社保情况专项检查。
市安监局:依法监督检查工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监督、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治理工作。
市住建局: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企业使用天然气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排查、整治燃气安全事故隐患。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对全市工业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定期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核;对企业非法生产、无照经营进行整治。
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工业领域重点消防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火灾预防、火灾扑救以及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办、尖山风景区管委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现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集中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同时要组织人员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LED屏滚动播放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各新闻媒体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度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查看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集中整治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注重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和“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在集中整治期间,要每周开展督导巡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周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也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严格责任追究
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乡镇、街道办事处及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是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等手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凡是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领域年内发生较大事故或2起以上一般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资格;凡是整治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
附件:工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