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749/2018-0001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21发布日期:2018-06-21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6-21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部门、驻镇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巩固提升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不断净化食品药品市场消费环境,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订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抓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典治乱、深化改革、安全发展、共治共享、党政同责,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体稳定向好态势,顺利完成示范创建中期评估工作,为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新密次中心,创建“四区两城”、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部位:农村地区、农贸市场、公共场所(学校等周边地区)、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等。

    (二)重点对象:农村集体聚餐、建筑工地食堂、畜禽屠宰、早餐店、夜市、小摊贩、小作坊、小食品店(食杂、糕点)、农家院、火锅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药店、诊所单位等。

    (三)重点品种:肉、蛋、奶、米、面、油、乳及乳制品、调味面制品、蔬菜、水产品、海鲜、糕点、豆制品、乳制品、水果、干货、酒类、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四)任务分工:

1.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各行政村要依托网格力量,通过开展分组排查、集中整治等方式,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地址、性质、生产经营模式,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建立台账、汇总上报。 

2.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加强全镇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环节的监管力度,要制定计划针对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以及群众反映或媒体曝光的问题食品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行为;加大与派出所的协调联动,建立完善“两所”之间案件会商、问题摸排、线索移交、完善证据链条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3.加强农畜产品源头专项整治。镇农办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加强对使用剧毒农药的整治,从源头上杜绝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进入市场,以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镇畜牧站要深入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畜禽屠宰、饲料原料、畜牧业投入品打假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品种、部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

4.加强流动摊贩管理。镇创建办要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依法查处突出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食品、保健食品包装及广告的监管力度。镇工商质监所要对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以及食品广告活动进行集中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迅速查处,超出本部门监管权限的要及时将情况通报至相关部门。

6.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镇派出所要切实发挥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主体作用,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挖案源,严格做到“移交必核、达标必立、立案必查”。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倒查源头、追踪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7.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镇长效办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融入网格,督促各行政村和网格人员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白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红波任组长,副镇长赵亮、镇派出所所长郭钦潮任副组长,镇食品安全办、镇派出所、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镇农办、镇畜牧站、镇长效办、镇工商质监所、镇创建办和各行政村等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镇食品药品管理所,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指导、安排部署等工作。

(二)依法打击,务求实效。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要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涉嫌食品犯罪线索或案件,要立即移交。镇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办案,完善证据链条,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坚决杜绝降格处理、以罚代刑,对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或充当“保护伞”的,将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镇领导小组、镇食药监所要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和“四个一”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力或没有完成“四个一”目标的单位及个人,对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若在本辖区、本环节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镇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各村、各有关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严惩单位或个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大力宣传报道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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