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8-0026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新密政办〔2018〕43号 | 成文日期:2018-07-24 | 发布日期:2018-08-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网格化管理职责不清事项
会商研判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网格化管理职责不清事项会商研判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7月24日
新密市网格化管理职责不清事项
会商研判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矛盾问题处置机制,提升全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效,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管理职责不清事项会商研判制度的通知》(郑政办〔2015〕6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本制度。
一、组织形式
会商研判制度主要通过会商研判会议来组织落实。
(一)会商研判会议组成人员
1.组成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社管办、市纪委监察委、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共同参加。
2.参会人员: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社管办、市纪委监察委、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分管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每期会议议题所涉及单位的分管领导、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根据议题涉及问题情况,可择机邀请媒体记者与会。
(二)会商研判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月下旬召开1次。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由
市政府办公室提议,其他4家组成单位研究后决定。
(三)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商研判会议的组织召集;对会商难以决定事件提交市政府研究。
2.市社管办:负责收集汇总网格化管理职责不清问题;牵头组织研究确定会商研判会议议题、召开时间;通知会议组成单位及涉及参会单位,并做好会务组织工作;编发会议纪要,代表组成单位根据会议决议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对会议议定事件进行督查落实并起草月度落实情况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对落实情况进行全市通报;承担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3.市纪委监察委:对会议难以判定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不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承担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4.市编办:根据各单位职能界定职责不清问题及责任主体;对会议难以判定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承担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5.市政府法制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界定职责不清问题及责任主体;对会议难以判定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承担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6.会议议题涉及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有关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提交会议;根据本单位职责对会议研究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承担并抓好会议议定事件的落实并按要求限时反馈落实情况;承担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内容
(一)通报上次会商研判议定事件落实情况;
(二)现场督办未落实到位的上次会商研判议定事件;
(三)会商研判近期网格化管理职责不清问题;
(四)现场交办本次会商研判议定事件;
(五)议定需提交市领导决策事件;
(六)传达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
三、研判流程
(一)会商研判会议议题确定
每月20日前,市社管办负责将市领导交办、社管平台转办、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涉及的职责不清问题,进行收集汇总;每月25日前,市社管办负责邀请4家组成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对收集汇总的问题进行研究梳理,研究确定提交会议会商研判的事件、会议的召开时间、参会单位及需提交会议的其它事项,做好会务资料、会场等准备工作并通知会议。
(二)会商研判程序
1.由市社管办通报近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通报上次会议议定事件落实情况;
2.由上次会议议定事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说明情况,提出整改落实措施;
3.由4家组成单位与会领导对上次会议议定事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提出要求;
4.由市社管办提出本次会议需要议定事件;
5.由本次会议需要议定事件涉及单位对事件情况作简要说明;
6.由组成单位采取法定、商定、指定原则确定责任主体。对于有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或有关文件)的事件,按规定确定责任主体;对于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因职责难以界定的事件,进行会商后确定责任主体、配合单位;对于因职责调整、机构合并或社会发展衍生出的新问题,实行会商后指定责任主体的方式解决;对于会商难以决定的事件,提交市领导研究。
7.由市社管办将会议议定事项通报与会单位,并对事件涉及单位提出落实要求。
(三)议定事项落实
1.市社管办负责,将会议议定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有关单位;
2.市社管办负责,将会议难以界定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专题报告,经4家组成单位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3.市社管办负责,将会议交办事件建立专项督导台账,跟踪督促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定期形成情况报告,提交下次会议公布;
4.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会议议定事件在落实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5.市纪委监察委负责对会议议定事件在落实中出现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不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6.议定事件落实单位负责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措施”的要求,抓好落实,确保事件及时解决。会后10日内,将上次会议交办事件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社管办;对于未落实到位的,要书面说明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商研判制度的建立与运用工作,把其作为深化规范提升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市政府办公室、市社管办、市纪委监察委、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会商研判工作的落实。
(二)狠抓落实
各有关单位对会商研判会议议定事项,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细化落实方案、强化督导考核等手段及时落实整改到位,确保会议议定事项得到有效解决。
(三)强化督导
市社管办将组织人员,对会商研判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纳入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动态考核。对会议议定事项不落实、推诿扯皮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由市纪委监察委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