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798232483/2018-000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 键 词:综合,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13发布日期:2018-08-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概况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做好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三)做好对辖区内具备资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

(四)负责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和涉及信访户的稳定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报请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六)负责房屋征收及委托的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

(八)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市人民政府发布。

(九)组织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订立补偿协议。

(十)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二)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三)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成立于2004年8月,正科级事业单位。原名为新密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后于2011年8月更名。现有60人(党员37人),下设综合科、法制宣传科、征补资金监管科、征补管理一科、征补管理二科、征补管理三科。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部门决算只包括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058.2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 增加1,517.84万元,增长42.87%。主要原因是征迁项目增多。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5,058.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058.20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5,05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52万元,占8.51%;项目支出4,627.68万元,占 91.4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58.2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1,517.84万元,增长42.87%。主要原因是征迁项目增多,征迁资金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0.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98.0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20.44万 元,增长40.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征迁项目数量多,资金大。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0.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63.24万元,占1.2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6.36万元,占0.33%;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4,857.73万元,占97.92%;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23.47万元,占0.4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9.08万元,支出决算为 4,96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工资、项目经费、社保费增加、临时征迁项目增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2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499.08万元,支出决算为485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973.33%,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征迁费用没有列入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5.54万元,支出决算为2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计算口径不一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52万元。与2016年相 比,增加131.16万元,增长43.82%。 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上涨,征迁任务量大。其中:人员经费415.70万元,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 14.8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 13.20万元,完成预算的94.2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管理,节省燃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20万元,占 100.00%,完成预算的9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20万元。主要用于下想开展征迁征收业务,涉及17个乡镇办事处。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70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我办加强管理,节能减排,减少燃料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人员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办将绩效管理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加强部门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在预算编制环节实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推行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办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年共开展征收项目102个,涉及全市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房3890处、非住宅127处、企业99家及其它附属物等,征收涉及房屋建筑面积168.27万平方米,累计拨付补偿资金10.48亿元。其中:交通工程9个,市政工程27个,民生工程23个,文化教育工程13个,房地产开发工程4个,曲梁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21个,廊道绿化工程5个。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9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征迁项目补偿。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 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较2016年度 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 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 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 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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