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8-003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13 | 发布日期:2018-08-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新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新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新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概 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新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新密市监察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纪委监委共有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调研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信息技术保障室。
下属一个事业单位:新密市纪检监察电化教育中心。
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驻市国土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本决算为本级决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2017年底)
中共新密市纪检委新密市监察局共有编制88个,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人员86人,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994.7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3万元。支出总计1148.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2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各增加101.74万元,增长11.39%,支出总计增加428.47万元,增长59.51%。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用于办案点办公家具购置、监控工程安装、装饰装修;二是工资改革、人员福利支出及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99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4.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4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27万元,占69.86%;项目支出346.20万元,占30.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均为994.74万元,支出总计1148.4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1.74万元,增长11.39%;支出总计增加428.47,增长59.51%。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用于办案点办公家具购置、监控工程安装、装饰装修;二是工资改革、人员福利支出及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8.47万元,增长59.51%。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用于办案点办公家具购置、监控工程安装、装饰装修;二是工资改革、人员福利支出及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8.02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2万元,占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4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60.25万元,占5%;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用于办案点办公家具购置、监控工程安装、装饰装修;二是工资改革、人员福利支出及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2.52万元,支出决算为 1,14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8.03万元,支出决算为41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年初预算为2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完成。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2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87万元,支出决算为7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及社保费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及社保费调整。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03万元,支出决算为2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及社保费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7.63万元,支出决算为6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及社保费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2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339.64万元,增长73.42%,主要原因:工资改革、人员福利支出及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2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84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51.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51.9%,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6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9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与燃油支出。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21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较去年有所下降。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产生。
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人员0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新密次中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效果,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82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79.19万元,增长38.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福利支出及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完善绩效目标设置,确保指标设置明确、清晰,项目单位加强绩效目标填报学习与培训,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要细化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量化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使指标设置更加明确、清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