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05308098/2018-0004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财政,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13发布日期:2018-08-13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8-13废止日期
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

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原新密市人才劳力管理服务中心)位于新密市平安路与栖霞路交叉口东北角,成立于2001年8月,挂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牌子,正科级规格,事业单位,58人,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促进就业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培训工作;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年检工作;负责外来人员务工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副科级以下聘用制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档案管理、各类人群人事代理工作;指导乡镇基层就业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属正科级单位,下设两个二级机构,分别为新密市人才劳力市场和新密市劳动就业培训学校。均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本决算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46.8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5.93万元,增长36.8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1046.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46.8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104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8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46.8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5.93万元,增长36.87%。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5.93万元,增长36.87%。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支出的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990.56万元,占94.6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8.73万元,占1.79%;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 898.25万元,占83.38%;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37.52万元,占3.5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9.25万元,支出决算为 104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收费减少;二是其他收入减少。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7.36万元,支出决算为 51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调整了工资标准,总体工资额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11万元,支出决算为63.8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有人员调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1万元,新增28.8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创业基金和农民共返乡创业基金使用较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三单联动技能培训费用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15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的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的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的调整。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的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9.47万元,支出决算为3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企困难职工救助30万元预算资金调入其他科目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6.8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85.93万元,增长58.40%。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18.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29.1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万元,完成预算的2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万元,占0.0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公务、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维修、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4.38万元,下降70.8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 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完成新增城镇就业8063人,占目标任务7000人的115.2%,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659人,占目标任务1400人的118.5%,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28人,占目标任务600人的104.7%;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066人,占目标任务13500人的104.2%;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8797人,占目标任务的8600人的102.3%;再就业培训1608人,占年度目标任务1600人的100.5%;农民工返乡创业727人,占目标任务700人的103.9%;返乡农民工创业辅导898人,占目标任务400人的224.5%;开展创业培训1216人,占目标任务1210人的100.5%,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898人,占目标任务300人的299.3%;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47万元,占目标任务6900万元的44.2%;完成煤矿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6625人,占目标任务6600人的100.4%;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 年度项目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通过对比预决算,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能完全预计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资金使用与预算存在差异较大。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尽可能使预算贴近实际工作需要,实际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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