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三举措推进 “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

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13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13发布日期:2018-08-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三举措推进 “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督办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2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督办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238号)文件精神及2018年1月8日出台的《新密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2号)要求,新密市社保局“三措并举”,切实做好“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已完成第一批“合并”任务。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老农保”信息数据核查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对原“老农保”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市民政局牵头,民政局、社保局、各乡(镇)办事处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迅速抽调工作人员开展信息数据核查工作,针对部分参保人员信息数据不完善进行重点核查,为下一步的衔接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搞好政策培训,提高衔接工作质量和效率。社保局对经办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政策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推进衔接工作落实到位。在衔接工作进展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为保证工作有序推进,社保局与民政局建立“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协作配合机制,规范移交工作,同时完善周报制度等,加强了对工作推进的沟通协调。

截至目前,全市第一批已完成“老农保”参保人员信息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11161人,并入资金4833076.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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