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8-002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预算,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13 | 发布日期:2018-08-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归国
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外侨胞与内地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荐大人和政协中归侨、侨眷代表和委员工作,为他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加强同港澳侨团、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联系,参与有关联谊活动;宣传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经济文化联络部。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3.6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6333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新进侨联事业编制人员8人及增多增加商品服务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9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9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8万元,占94.5%;项目支出5万元,占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3.6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6333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是新进侨联事业编制人员8人及增多增加商品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54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进侨联事业编制人员8人及增多增加商品服务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91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91万元,支出决算为7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6.91万元,支出决算为7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7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64万元,支出决算为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017年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017年度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9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54.54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新进侨联事业编制人员8人及增多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7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53.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有所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完成预算的53.7%,占5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厅(局)机关和0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九九重阳节,浓浓爱乡情”郑州市侨界联谊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九九重阳节,浓浓爱乡情”郑州市侨界联谊活动。
新密市侨联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访人员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对项目预算进行继续评价,在实施工程中、后对项目绩效开展进行自评,根据绩效评价合理调整今后预算。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能够按照既定项目目标进行实施完成,并且能够达到所需作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7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7.78万元,增长5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侨联事业编制人员8人及增多增加商品服务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新密市侨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