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39/2018-0059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07 | 发布日期:2018-09-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接到转办反映“华威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桥沟村委会违规签订2.29亩土地征用协议,扩建厂房,距离村民住房只有2米多,村民生活在污染区,生命没有保障,环保部门违规进行环评验收等问题”的信访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郑州华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岳村镇桥沟村,法定代表人:郑化轸,占地约67000平方米。该公司成立于1958年,前身为国营密县耐火材料厂,现属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现有4条隧道窑生产线,窑炉烧结燃料为天然气,主要产品为耐火砖和不定型耐火材料,设计年产量10万吨,实际年产量45000吨。主要原料为:铝石、镁砂,生产工艺为:混料—制坯—烧结—包装—成品。
1996年11月29日,该公司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项目名称为年产3万吨/年方镁石—尖晶石及镁白云石高科技产品生产线技改项目。2006年2月19日,新密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新密市华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496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的通知》(新密政文〔2006〕4号),要求所有治理、改造企业必须采用煤制气、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做到稳定达标排放。2008年5月31日郑州市环保局对郑州华威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治理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了会议纪要,认为该公司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基本具备了稳定达标的条件,原则同意验收。2009年5月8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对郑州华威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郑环建表〔2009〕106号),2010年7月23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同意该公司进行试生产的通知书(2010—95)。2010年12月2日该公司节能改造项目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郑环验表〔2010〕114号)。
二、调查情况
2018年5月15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4号隧道窑处于停产状态,2、3、5号隧道窑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使用天然气作为烧结燃料。
(一)关于“扩建厂房”问题
2003年,该公司因扩建与岳村镇桥沟村村委会达成协议,占用该村2.29亩地。岳村镇桥沟村村委会提供了土地征用协议的有关记账凭证、收据存根和群众收款等相关证明材料。扩建厂房手续齐全,不属于违规行为。
(二)关于“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该公司2012年铺设燃气管道,4条隧道窑生产线全部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破碎和粉磨车间落实了降噪降尘密闭措施,破碎和粉磨工段配套安装42套除尘器,生产原料全部进入原料库存放。双向摩擦压力机全部更换为低噪声的数控压力机。
2018年5月21日,该公司委托新密市环境监测站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处理意见
目前,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与岳村镇人民政府已对华威公司东围墙14户居民住房及附属物进行了清点丈量、核算拆迁补偿。下一步,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局积极督促华威公司筹集补偿资金,尽快解决村民补偿问题。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