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巩固基层组织建设

索 引 号:770875217/2018-001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28发布日期:2018-09-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巩固基层组织建设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郑州市及我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基层群众自治领域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市基层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是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广大群众有序参与换届选举的良好氛围。

二是摸排线索,全面掌握情况。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发动村(居)民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来反映问题和线索,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及时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同时,采取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对涉及基层群众自治领域中涉黑涉恶总体情况及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重点督导各地整治软弱涣散村(居)委会,提高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重点把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当选条件、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键卡口,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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