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民政局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70875217/2018-00131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救助/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关 键 词:民政,社会救助
文    号:新密民字〔2018〕53号成文日期:2018-11-14发布日期:2018-11-1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民政局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民政局关于扎实做好

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民政所,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天气渐寒,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顺利过冬、安全越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城乡低保、特困对象、优抚对象、受灾群众、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是处在社会最基层、最边缘的弱势困难群体,他们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全市民政系统务必高度重视,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时刻把困难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扎实细致地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确保每一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安全越冬。

    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困难群众实际生活情况

    各乡镇(办)民政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摸底调查,逐户走访困难群众,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情况摸底排查工作。要通过走访、排查,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户、低保户、特困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衣、食、住、行、医疗尤其是取暖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建立台账,分类排队,有针对性的制定救助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不漏一户一人。

    三、认真落实政策,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切实做好城乡低保、特困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要扎实做好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的申请认定和审核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给予救助,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不错保。要做好低保和分散农村特困对象的供养资金发放工作,落实好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其生活和人身安全。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对患重病、大病救助对象的补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患病时得到及时救治。对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要给予及时救助,加大资金投入,多层次、多渠道缓解困难群众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     

   (二)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及时将救灾款物发放到灾民手中,特别要优先保证受灾人群中的特困对象、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户家庭,确保受灾群众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看病等得到基本保障。要规范救灾款物发放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对严冬可能出现的灾情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积极应对,确保各项应急救助措施落到实处,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切实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救助工作。要按照“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部署,设立避寒场所,实行24小时全天候救助服务,公开救助服务电话,安排专人值班。要加强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加大街头巡查救助力度。要增加御寒衣物的储备,对拒绝救助的人员,要及时发放必要的御寒物品。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并落实好“八位一体”救助联动机制。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救助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安全过冬。

    (四)切实做好孤儿、困境老人的救助工作。要主动加强对孤儿的监管工作,按标准及时发放孤儿养育基本生活费,决不允许出现孤儿因生活无着、无人监管而外出流浪。做好关爱和帮扶高龄、空巢、失能、特困老人帮扶工作,及时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同时,要结合民政职能职责,在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其他困难群众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优抚对象手中。要全面深入了解优抚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对享受抚恤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要依据相应的政策给予社会救助。要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住院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按标准及时发放门诊补助。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和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广大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营造尊重和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快各项救助资金的拨付进度。各相关科室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救助资金要抓紧落实到位,并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对中央、省、市下拨的救助资金要加快拨付进度,同时积极争取本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要严格资金管理和发放程序,坚持公开透明,防止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做到阳光救助、精准救助,确保各项救助资金和物资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

    四、常抓不懈,切实做好民政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乡镇(办)民政所、局属各相关科室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的全面责任,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有效落实,切实做好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市民政局将适时组成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同时,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和重大事情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民政系统信息渠道畅通。 

 

                                 新密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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