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54/2018-00417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业务信息/司法鉴定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司法,司法鉴定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20 | 发布日期:2018-11-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傅政华部长关于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大培训,确保培训务实管用的有关要求,11月5日至9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在浙江举办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培训班。来自31个省(区、市)司法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会市、副省级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和部分省级司法鉴定协会工作人员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舒国华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作讲话。培训班传达了傅政华部长、刘振宇副部长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紧扣当前改革任务,突出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登记工作,按照“推进改革”、“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贯彻落实”、“经验交流”四大板块,组织了12场专题讲座,1次交流发言, 1次座谈讨论。其中“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板块,分别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技术管理”、“司法鉴定意见使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开展”四个角度由相应部门和单位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浙江就“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的若干工作”作了专题讲座,河南、湖北、贵州、云南四个省份作了交流发言。培训班最后组织了课程满意度调查,并进行了现场笔试考核,其中4人获得满分的好成绩。
本次培训是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成立后,举办的第一个业务培训班,也恰逢中办、国办《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满1年多。通过培训,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坚定了信心,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形势有了更清晰的理解,特别是对“四类外”鉴定事项管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认证认可等重点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解除了当前的一些困惑和犹疑。培训班纪律严明,学风浓厚,展现了司法鉴定管理干部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