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8-00077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7 | 发布日期:2018-1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12-27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2月7日,对新密市司法局2016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司法局属行政单位,隶属新密市人民政府,法人代表裴晨翔。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等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单位人员编制90人(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38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干部职工87人(行政26人,事业编制57人、工勤编制4人)。单位内设有办公室 、政治处、社会矫正科、基层科、法制科、法律服务管理科、后勤装备科、公证处、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委直设机构)、法律援助中心(下属事业单位),下设17个派出机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司法局2016至2017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仍存在超预算支出、会计资料不一致、会计资料不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记账凭证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6至2017年度超预算支出371,191.00元
(二)2016年度会计资料不一致33,200.00元
(三)2017年度会计资料不全20,391.00元
(四)2016至2017年度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97,910.00元
(五)2016至2017年度记账凭证不规范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司法局应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避免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入账。应严格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执行,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应加强财经法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