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8-0007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7 | 发布日期:2018-1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12-27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11月9日,对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2016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前身为新密市园林管理局,2010年3月机构改革更名为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正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二级机构,法人代表张海俊。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编制市区内绿化工作近期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参与组织绿化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绿化日常管理、养护、技术指导等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3人,实有44人。内设综合科、园林规划科、管理技术科、游园管理科、园林养护科、园林绿化科、苗木基地管理科、新密新区绿化养护科、园林巡护科、城考科、扬尘防治科等11个科室。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2016至2017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仍存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专用材料领购制度缺失、会计核算不及时、会计资料丢失、库存现金超限额、支出票据无经办人签字盖章、财务管理不规范、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年度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200,000.00元
(二)2016至2017年度专用材料领购制度缺失
(三)2015至2018年度会计资料丢失
(四)2016年度会计核算不及时78,080.00元
(五)2018年度库存现金超限额24,934.52元
(六)2016至2017年度支出票据无经办人签字盖章51,405.00元
(七)2016至2017年度财务管理不规范96,000.00 元
(八)2016年度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300,000.00元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应加强财经法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