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8-00060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7 | 发布日期:2018-1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12-27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4月19日,对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隶属新密市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法人代表宋卫敏。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城乡勘察测绘工作、用地和工地的规划管理与规划执法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编制219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全供77人,自收自支135人。实有人员239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全供63人,自收自支169人。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编制科、用地规划科、工程规划科、村镇规划科、法制科等6个科室。局下设城乡规划执法中队、勘查测绘服务中心、城乡规划设计服务中心等3个二级单位。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至2017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仍存在有办公费支出中办公用品购买未建立相关的内控制度、差旅费超预算支出、购置资产未经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竣工未进行竣工验收等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年度办公费支出中办公用品购买未建立相关的内控制度
(二)2017年度差旅费超预算支出49,760.00元
(三)2017年度购置资产未经政府采购68,400.00元
(四)2017年度财务管理不规范46,483.00元
(五)2017年度工程竣工未进行竣工验收11,500.00元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应加强财经法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应当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从严控制预算支出,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标准和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列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