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8-0005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7 | 发布日期:2018-1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12-27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4月8日至5月4日,对新密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2016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属事业单位,隶属市教育体育局,法人代表陈超杰。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单位实有职工64人,其中:在编人员48人(高级教师3人,中级教师27人,初级教师18人);借用新密市长乐路初级中学9人;外聘教师7人;在校生943人。单位内设校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各年级办公室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新华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2016至2017年度的会计凭证等基础资料与会计真实性的原则相符,账务处理及时,财务报告编制完整,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列支其他单位费用,未经审批无偿出借国有资产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列支其他单位费用38,575.00元
(三)未经审批无偿出借国有资产
(四)短期借款清理不及时63,230.60元
(五)其他问题
经查2016至2017年该单位大部分定额发票付款单位和日期处均为本单位自制印章印制,并非开票方填写。
(六)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电脑系统情况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实验幼儿园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完整性;建议该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控制不合理开支;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法》要求,做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