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寨镇耐火材料行业深度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749/2019-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1-15发布日期:2019-01-15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1-15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白寨镇耐火材料行业深度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白寨镇耐火材料行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寨镇耐火材料行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新密办〔2018〕36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耐火材料行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8〕33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耐材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全镇耐火材料行业生产全过程进行污染深度治理,各工序污染点源全部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无组织排放重制粉设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提升全镇耐火材料行业污染治理水平。

二、治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有烧结工艺的耐火材料制品企业(含电熔、新材料、其他建材)。

三、时间安排

我镇耐火材料行业深度治理采取示范带动,分期分批实施的办法进行,主要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3月底前,加强宣传,示范带动。镇政府将根据完成情况对深度治理达标和全过程清洁生产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阶段:2019年6月底前,全镇耐火材料企业深度治理完成比例不得低于60%。

第三阶段:2019年9月底,全镇有烧结工艺的耐火材料企业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对期未完成深度治理改造的企业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实施强制退出市场。

四、治理标准

(一)深度治理标准

1.出口烟气排放标准及要求

凡有烧结工艺的耐火材料企业炉窑烟气进行干法脱硫脱硝、袋式除尘、静电除尘等工艺提标治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00毫克/立方米)。

2.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设施要求

所有耐火材料企业必须配备标准监控站房,建设和完善烟气超低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污染防治设备和主要产尘点必须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设置规范的在线排污口和监测平台。

3.工业固体废物控制要求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规范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标准,建立危废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储存、转移、处置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无害化处置。

4.排污口设置及标准

所有废气排放口根据工艺特点和污染防治设施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人工干燥及焙烧炉的排气筒高度一律不得低于15米(环评批复高度大于15米的按照环评批复执行)。所有排污口要设置排污口标识和编号,设置入口和出口监测口,并安设方便牢固的监测平台。

5.粉尘治理及要求

(1)各种产尘设备应采用机械化、密闭化、连续化生产工艺,配备自动配料系统,尽量减少物料中转环节,降低物料落差,缩短物料输送距离,均应从工艺上进行严格密闭。

(2)所有物料严禁露天堆放,必须建设全封闭标准化库房,各种原料的破碎筛分过程应在封闭厂房中进行,配套安装收尘、集气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分类加标识堆放,并加装自动降尘喷雾系统,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确保粉尘达标排放。

6.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及治理要求

强化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源的污染防治措施,提高废气及粉尘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面源污染物排放。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0.5毫克/立方米)

(二)环境卫生标准

1.厂区周围:厂区门口及周围100米以内干净整洁,不准堆放原料、产品、垃圾、杂物。

2.厂区内部:厂区内的道路、空地全部实施硬化或绿化,不准有黄土裸露,加强厂区日常卫生保洁,并做好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花草、树木修剪等管理工作。

3.厂房内部:厂房内墙壁应保持整洁,门窗洁净,地面平整无垃圾,厂房内的管道、设备设施应保持清洁无油污,并定期进行擦拭。

4.安全通道:厂房及办公区域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并采取统一标识。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白寨镇耐火材料行业深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业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安全办、经发办、环保监察白寨中队、财政所、国土所、规划办、供电所及各相关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副镇长司伟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各行政村: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辖区耐材行业深度治理的具体推进和协调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各成员单位抓好全镇耐材行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作。并负责耐材行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和政策支持,组织申报审核和核准节能降耗项目,督促检查耐火材料行业深度治理工作,加大耐火材料行业推进结构调整的政策支持。

环保监察白寨中队:负责指导耐火材料行业窑炉煅烧、制粉工段、固体废物处置等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全镇耐材行业深度治理工作。

镇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耐材行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耐火材料企业深度治理奖励资金的落实工作。

镇安全办:负责做好耐火材料行业深度治理过程中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镇国土所:负责做好耐火材料企业土地利用整体规划。

镇规划办:负责耐火材料企业清洁能源使用,集中供气管网规划及气源保障等工作,并负责耐火材料企业深度治理有关规划审批服务工作。

镇供电所:负责对列入深度治理的耐火材料企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停止供应生产经营用电。

(三)激励引导,实施奖励

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深度治理并通过验收达标的耐材企业按照实际投资额3%奖励,每家企业奖补资金最多不超过10万元;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深度治理并通过验收达标的耐材企业奖励5万元,同时积极为企业申报新密市、郑州市级以上奖励资金。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深度治理并通过验收达标的耐材企业,镇经发办、环保监察白寨中队、国土所等相关部门将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对逾期未完成深度治理的耐材企业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凡提前完成耐材企业深度治理任务的有关行政村,年度目标考核将给予加分。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深入开展耐材行业深度治理宣传报道系列活动,选树亮点突出、事例鲜活、有说服力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我镇耐材企业深度治理的成效,同时,开展深度治理科普宣传和法规解读,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业主的认识,营造社会理解、企业支持耐火材料行业深度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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