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19年新密市民政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770875217/2020-0003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
文    号:新密民字〔2019〕8号成文日期:2019-04-02发布日期:2019-04-0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19年新密市民政工作意见》的通知

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19年新密市民政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民政所,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2019年新密市民政工作意见》已经局班子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日

 

2019年新密市民政工作意见

 

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郑州市委、新密市委全会对民生民政工作部署和全国、全省及郑州市民政工作会议安排,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总目标,坚持“提标扩面、提质增效、融合共治、强基固本”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水平,为推进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大力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和新密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民政工作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意识,加强宣传引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领导带头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平台,进一步夯实理想信念,提高能力水平。以主题党日为平台,结合实际开展相关活动,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确保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有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八种本领”。推进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强化组织功能,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落实好党内关怀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用人导向,强化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重视年轻干部工作,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推动民政工作争先晋位。

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持续开展好整治“帮圈文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整改工作。抓好“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落实,用活典型案例,做到以案说纪、以案促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纪律执行,推动纪律检查日常化。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推动党风廉政教育成为“三会一课”重要内容之一。

二、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1.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进一步推动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增强综合兜底脱贫效能。

2.开展综合施救。健全以低保救助、特困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福利保障、慈善捐助为辅助的综合性兜底保障体系。

3.严格落实保障范围。全面落实《郑州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方案》,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

三、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1.适时调整社会救助标准。按照郑州市要求,适时调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2.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在全市全面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推进低保家庭享受均等化的社会救助服务。

3.做好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化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低保相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不断提高兜底保障精准度。

4.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按照郑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救难作用,有效解决群众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

5.加强特困人员救助服务。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探索建立分散供养人员巡访制度。

6.做好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继续依托郑州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全面核对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

四、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小型化、专业化、连锁化、嵌入式的社区养老机构;积极培育养老市场,打造老年群体养老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有实力、信誉好、有投资愿意的企业参与到养老事业发展中来。加强区域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19年底,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50张。

2、加强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做好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的审核发放、提标工作,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星级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与奖补资金挂钩。组织全市养老机构院长、护理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卫生、资金使用、制度建设等监管指导工作,推动我市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3、持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郑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医养相融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社区(行政村)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重点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健康指导、心理慰藉、上门服务等为老服务。2019年全市社区拟筹建日间照料中心9家,助餐、助浴点各1家,通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本满足居家和社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留守、失能、独居、高龄老人的养老需求。

4、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在郑州市的指导下,制定购买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与第三方为老服务单位签订购买合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持续的原则。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在购买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老年人购买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在购买养老服务人员培养方面,主要包括为养老护理人员购买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服务;在养老评估方面,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的组织实施、养老服务评价等。优先满足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逐步建立科学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监管制度。

5、推进养老服务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密市“12349”呼叫平台作用,强化以家庭社会化养老为目的、以社区服务为纽带、以居家照料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模式,打造“未有围墙”的养老院,为老年人提供规范、便捷的上门送餐、家庭保洁、家电清洁维修、陪同外出、健康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

五、全面提升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水平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规范化发放,充分发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2.规范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根据《河南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专业服务基本规范》及郑州市《县级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增强托底保障功能,并逐步扩大服务范围。

3.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落实《慈善法》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履行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完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等监管机制,推动落实相关优惠措施。创新慈善活动方式,积极引导支持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大力传播慈善文化,组织好“中华慈善日”和“新密慈善日”宣传活动,增强慈善激励引导作用,营造浓厚全民参与慈善事业发展氛围。扎实做好经常性的“送温暖-献爱心”救助活动。

4.切实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协调服务工作。完善工作措施,积极维护福彩公益形象,确保此项工作开展好,落实好。

六、持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相关意见;组织指导修订村规民约,提高城乡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建立健全村级红白理事会等组织。

2.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好村务公开制度,指导基层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村务监督、民主评议、村务信息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监督制度,维护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

3.提高基层民主决策水平。全面运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落实村务监督、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决策的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

4.推进村级民主协商工作。指导基层依据郑州市2018年《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村级民主协商工作,全面建立基层民主协商机制。

七、加大社会工作力度

1.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按要求组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等,加强全市社工督导人才队伍建设。

2.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结合“国际社工日”、“国际志愿者日”等开展全市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1.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探索开展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启动乡(镇办)商会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

2.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检查。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建设,着力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年检年报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持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做好公益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列入工作。

3.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持续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社会组织评估制度、社会组织内部约束制度,增强社会组织活力。配合做好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

九、提高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1.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在全市开展婚姻工作规范化检查,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大力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完成建国以来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

2.救助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和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启动2019年冬季专项救助工作,逐步实现冬季专项救助流浪乞讨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夯实救助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帮助更多流浪人员回归家庭。

3.持续做好孤弃儿童保障工作。做好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孤弃儿童养育工作,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可延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完善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制度体系,落实相关责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开展“关爱保护月”活动,以点带面,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不断完善“儿童之家”功能设施,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功能作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5.殡葬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加大绿色节地生态葬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对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进行清查。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提高惠民殡葬标准。严格规范公墓监督管理,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净化殡葬市场环境。

6.区划地名工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稳步推进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做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继续开展边界联合检查工作;完善平安边界创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边界纠纷综合防控体系,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开展地名命名工作,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积极宣传推广使用标准地名,推进地名标志设置;积极推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组织开展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

十、持续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和综合能力建设

1.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办”“数据通”,不断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推行民政业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3.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持将扫黑除恶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加强广大农村组织建设相结合,继续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排查民政行业领域内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当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4.加强民政为民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农村敬老院等民政服务设施“软实力”。持续加强“一有七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等民政为民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提升全市农村敬老院供养能力。

5.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加强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及时拨付发放民政专项资金,防止资金截留、挪用和非正常结余。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格统计数据核查,确保统计数据口径统一、真实可靠。

6.做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供给,福彩公益金优先用于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巩固“抓整改、转作风、促落实”暨民政服务机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隐患整改,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机构整体水平。严格落实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并根据季节特点组织专项排查,对各类安全隐患“零容忍”,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整治,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持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基层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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