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9-0006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财政,预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03 | 发布日期:2019-04-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2、对于监察委移动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出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3、对于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
4、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批监督程序进行抗诉和提请抗诉检察建议;对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5、对于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9年初,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人数97人,其中行政人员64人,事业人员33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专业用车1 辆,专业用车是囚车(1辆公务用车已拍卖,由公车办统一下账),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预算收入2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44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收费及罚没收入27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2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4万元,项目支出27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3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1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6.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3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86万元;项目支出275万元。
(三)主要项目:如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系统、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宣传经费、“全国文明单位”复验经费、编纂院史经费项目。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75.53万元,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监察委,人员减少较多,工资福利支出、运转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14.6万元,占83.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05万元,占13.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35万元,占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1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9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7.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8 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6.42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我院将对公务用车管理进行改革,将定期为车辆进行检修,进而减少了我院公务用车燃料费及维修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我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6.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86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81.22万元,减幅7.79%。减少原因为:司法体制改革,两反转隶,工资福利支出大幅减少。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专业用车1 辆,专业用车是囚车(1辆公务用车已拍卖,由公车办统一下账),实有车辆1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
我院共对2019年的5个项目涉及金额为275万元的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考评,以上项目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依据充分,绩效目标结构合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群众满意度较高。(详见附件: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十、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政府采购汇总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