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175/2019-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03 | 发布日期:2019-04-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一、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内部监督检查有关工作。
二、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编制情况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共24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在职职工21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19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7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98万元,(财政拨款278.98万元,纳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27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监督检查经费15.9万元、OA系统维护费4.1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3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58.98万元,其中:工作福利支出23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78.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1.04 万元。增加原因:工资改革及津贴补贴纳入预算编制当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8.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20万元,占83.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9万元,占11.75%;卫生健康支出11.99万元,占4.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58.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相比2018年无增减。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合理安排车辆出行。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目标
为保证我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支付监督检查工作费用,党建工作及OA系统费用,我中心列入预算绩效目标的预算资金有三个,共计20万元(详见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中心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为0。
十、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政府采购汇总表。空表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业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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