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5217/2020-00009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业务信息/社会团体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社团,管理,社团管理 | |
文 号:新密民字〔2019〕12号 | 成文日期:2019-04-12 | 发布日期:2019-04-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团体
2018年年度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社会团体:
现将《社会团体2018年年度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和《方案》要求,按时参加年度检查,逾期不予受理。
新密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2日
新密市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方案
一、年检范围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新密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年检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检提交的材料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其中:工作总结必须包括信息公开、党建、消防自查及接受检查情况,直接登记社会团体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二)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应当包含所有分支(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必须按照《全国性社会团体2015年度检查财务审计报告模板》的要求提供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参加评估且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不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党建批复复印件(之前已提供的不需重复提交);
(五)最新会员名册。
四、要求
(一)各社会团体要认真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及本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逾期不年检或年检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处理。不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将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有关规定降低评估等级。
(二)应参检的社会团体请登录邮箱(邮箱地址 :stnjgy@126.com,密码:stnj11)下载“新密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电子版。
联系电话:6088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