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9-000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新密政文〔2019〕63号 | 成文日期:2019-04-30 | 发布日期:2019-05-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公办幼儿园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30日
新密市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新增公办幼儿园目标任务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9〕79号)精神,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普惠、良好的学前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任务分解
按照省、郑州市要求,加快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确保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2019年全市完成新增公办幼儿园9所,新增幼儿园班数114个;2020年全市完成新增公办幼儿园6所,新增幼儿园班数66个(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二)完成时限
1.2019年新增公办幼儿园任务。2019年5月底完成前期所有准备工作;2019年6月启动建设;2019年12月底前,新增的公办幼儿园要建成交付。
2.2020年新增公办幼儿园任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前期所有准备工作;2020年1月启动建设,2020年8月前建成交付。
二、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建设公办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单位,具体负责辖区新增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的落实;市教体局负责做好项目的认定、任务分解、计划上报下达及项目的协调跟进等工作;市督查局做好新增公办幼儿园建设目标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
三、扶持政策
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且投入使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每个教学班奖补2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同时按规定享受郑州市级财政奖补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公办幼儿园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新增公办幼儿园建设已列入2019年郑州市、新密市两级重点民生实事,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任务,早谋划、早启动、快推进,抓实抓好。
(二)完善推进机制,加大协调力度
建立市新增公办幼儿园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实行周例会、月观摩、季讲评制度,加大对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等有关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推进新增公办幼儿园项目按照目标进度要求顺利实施。
(三)明确细化责任,强化督查考核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新增公办幼儿园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此项工作,严格项目监督,强化工作推进。市教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文广旅局、林业局、征补办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在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从即日起,各承担新增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周五向市政府上报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台账周报表报市教体局)。市督查局将新增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