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54/2019-000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09 | 发布日期:2019-05-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新密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5、负责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负责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刑满释放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7、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司法局设置二级机构两个: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三、人员构成
新密市司法局共有在职人员8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0人,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编制人员52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3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司法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55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6.92万元(财政拨款1556.9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55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4万元,项目支出 393.5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79.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7.4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6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0.82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6.348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6.2266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393.52万元,其中其他项目支出393.52万元。
(三)主要项目: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556.92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4.5855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因此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56.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6.09万元,占 8.62 %;医疗卫生支出47.45万元,占 3.04 %, 行政运行(司法)支出417.84万元,占26.84%, 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92.72万元,占18.8%,普法宣传支出15万元,占0.96%,法律援助支出5万元,占0.32%, 社区矫正支出80.8万元,占5.19%, 事业运行(司法)支出544.44万元,占34.97%,离退休支出18.76万元,占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11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3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公开,勤俭节约。
3、公务接待费 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公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转经费安排237.148万元,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转经费安排比2018年减少14.36%。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
八、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为提高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法治新密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我单位列入预算绩效目标的预算资金有四项,共计140.8万元。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转移支付项目。
十、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为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为没有资本经营业务。
3、政府采购汇总表。空表的主要原因为没有政府采购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0、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11、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3、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4、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15、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6、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维修(护)费。
17、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1、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2、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处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