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25842782/2019-0001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综合,通知
文    号:新密建〔2019〕26号成文日期:2019-05-29发布日期:2019-05-2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

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29日

 

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质量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专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建文〔2019〕9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责任明确、上下协调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精神,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和《郑州市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各级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审计发现问题及去年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中有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有效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切实做到“两不愁三保障”之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面清零目标。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纳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的所有在建工程开展集中整治,对各级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审计发现问题及去年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中有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强化监管,消除隐患,落实责任,提高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危房改造清零目标顺利完成。

三、集中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五个基本”

1. 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

2. 全面实行基本的结构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要有基本的结构设计,没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不得开工。

3. 全面实行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切实做好建筑工匠培训,未经培训的建筑工匠不得承揽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要加强建筑工匠管理和服务,免费开展建筑工匠培训。

4. 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检查。农村危房改造基本的质量检查必须覆盖全部危房改造户。各乡(镇)、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必须实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记录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

5. 全面保障基本的管理能力。各乡(镇)、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二)实施环节质量安全检查

农户在实施危房改造中,各乡(镇)、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和技术人员现场检查项目包括:建房选址安全、土方作业安全、砌体、抹灰工程安全、混凝土浇筑作业安全、模板、脚手架工程安全、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拆除工程安全、高出作业安全、常用机械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墙体、屋面、门窗、地坪、房顶、卫生厕所等,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

(三)严格竣工验收标准

强化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危房改造后,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开展检查验收,凡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在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危改户入住。

(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针对近年来各级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审计发现问题及去年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中有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严肃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措施,堵塞工作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9年5月20日—5月30日)

各乡(镇)、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全面动员部署实施,并及时将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传达到村及参建主体。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与服务指导定人定户、网格化、全覆盖。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31日—7月15日)

6月底前,各乡(镇)、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发现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逐项逐户抓好整改。

7月10日前,市住建局结合各乡(镇)、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查整改情况,按照整治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查整改工作是否深入、扎实、有效,登记建档是否全面、详实,整改是否及时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7月15日—7月25日)

市住建局对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28日前报送市城乡建设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政治责任,是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户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市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在局质量监督站开展工作。

(二)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人员能力。充实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开展农村建设各项技术培训,掌握管理内容,提高管理能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加大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管理工作效能。

(四)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乡(镇)、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制定专项集中整治方案,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与乡(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相结合,与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和脱贫攻坚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切实周密部署,开展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确保专项集中整治效果。

(五)多方协调,加强部门联动。市住建局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有关部署要求,与市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六)强化宣传,提升社会舆论。各相关单位积极制作宣传页、悬挂条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视网络、微信群制作美篇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将危房改造工程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信息传达到危改户,用实际行动提高危改户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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