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财政局2018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7175/2019-0006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12发布日期:2019-08-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财政局2018年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财政局概况

 

一、新密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乡镇、街道、市与企业、市与居民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全市罚没收入管理。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决算;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行政、政法、教育体育、科技、文化等支出,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标准。

(7)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8)拟订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协助税务部门了解、掌握和分析税源变化情况,拟订征收管理措施,落实税收政策,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 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

(11)管理财政供给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预算;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市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13)提出支持服务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商业流通、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4)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15)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地方性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16)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7)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机关党委办、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采购办、会计企业科、资产科、资源科、农财科、监督办、债务办、绩效科。

  下属单位:乡财政所、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新密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新密市税源办、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新密市财政信用管理中心、新密市国资办、郑州市财政干部管理学校、直属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农业开发公司。

(二)、新密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新密市财政局2018年度决算汇编范围为部分所属单位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其中二级机构单位4个,具体是:

1、乡财政所

2、农业开发公司

3、直属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4、财政信用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88.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9.15万元,增长30.1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业务开展等业务大幅度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58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8.0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58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4.20万元,占82.19%;项目支出460.39万元,占17.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88.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9.15万元,增长30.1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业务开展等业务大幅度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3%。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5.75万元,增长28.9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业务开展等大幅度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4.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4.01万元,占76.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389.99万元,占15.2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89.00万元,占3.47%;住房保障(类)支出 131.59万元,占5.13%。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67.3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4.52万元,支出决算为32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各类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9.5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各类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9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各类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5.67万元,支出决算为70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业务开展等大幅度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3.46万元,支出决算为63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财政所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4.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 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 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0.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0万,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预算的95.0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36万元,完成预算的95.69%,占8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完成预算的90.75%,占11.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本年无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费等支出。

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单位检查和督导工作。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05个、来宾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要求依据充分,能充分体现科室履行职能的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预算编制 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较好的完成了既定项目。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制定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并圆满完成既定目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8万元。主要用于百城体制发展,编制资金平衡方案。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39.7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办公用品及电子产品更新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 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财政局决算报表(2018年度).xls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