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7175/2019-0005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关 键 词: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12发布日期:2019-08-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是新密市财政局下属的副科级全供事业单位,原名为新密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成立于2009年5月,2010年12月更名为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办公地点设在新密市东大街7号,注册资金15198万元,法人代表张跃华,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工作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拟定并执行全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

(2)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的预算编制、 决算汇编工作;

(3)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减免、缓缴、退付工作,依托银行代收平台,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

(4)负责全市收费项目立项、申报、审核和报批事项,收费项目编码等管理工作;

(5)负责非税收入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

(6)负责财政专户资金、融投资项目资金的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二、 机构设置

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内设机构4个,包括:综合科、支出科、票据科、收入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决算为本级决算。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无下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2,636.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2,374.77万元,增长81,184.6%。其中:

①基本支出317.17万元,占0.1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277.79万元,占87.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1.57万元,占6.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6.71万元,占2.12%;住房保障(类)支出 11.1万元,占3.5%。

②项目支出212,317.83万元,占99.85%;主要用于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12,63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636.3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12,63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17万元,占0.15%;项目支出212,317.83万元,占99.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2,636.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2,374.76万元,增长81,184.6%。主要原因是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2%。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84.46万元,增长3,166.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费用。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6.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277.8万元,占3.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1.57万元,占0.2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6.71万元,占0.08%;城乡社区(类)支出8228.88万元,占96.29%;住房保障(类)支出 11.1万元,占0.13%。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0.31万元,支出决算为8,54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5.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费用。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7.65万元,支出决算为2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47万元,支出决算为2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改革,缴费基数的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19万元,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对应的基数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28.8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费用。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81.23%。主要原因是在经济新常态和上级政策的要求下,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1万元,完成预算的81.23%,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际会议.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谈判和磋商等。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13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经济新常态和上级政策的要求下,厉行节约,科学管理,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人员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以提升非税收入管理绩效为目的,我局紧密结合非税征管工作实际,大力推动非税征管工作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打造理念先进、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团结进取、作风优良的绩效非税,严格按照年初项目实施方案进行。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18年年初预算,结合各项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年终进行绩效考核,较好的完成了既定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绩效评价情况。

1、多种途径拓宽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渠道,切实做到利民。2018年8月11日,根据市局安排,我市交警罚款通过支付宝缴款方式正式上线,资金T 1时间到达财政指定账户,每月通过支付宝缴纳的罚款达200多万;2018年9月,根据豫财非税【2018】12号文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升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推动政府非税收入网上缴款工作的通知》,我局积极与代收银行沟通,协同联动,督促代收银行在系统升级、新业务上线期间相关工作有序运转,保证财政资金和信息传递安全及时准确,实现我市政府非税收入“一网通办”,支持鼓励各执收单位尽早实现政府非税收入项目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缴费,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利民。

2、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稳步化解政府性债务。①配合做好政府债务专项审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2日,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我市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债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漏洞进行指导建议,对于指出的问题,我们立即整改。通过此次债务审计,进一步推进我市债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行。②建立债务管理制度,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相继制定了《新密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本级2018年债务风险化解规划的函》及《新密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行动方案》,构建了风险化解及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提前谋划,为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3、稳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推广运用,使PPP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我市PPP项目涉及交通、水利、市政工程和公共服务,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成立了PPP中心,设立了PPP领导小组,项目落地不断加快,为化解地方投融资难题,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惠及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088.9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 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 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个别项目资金使用与预算存在差异。

2、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合理匹配资金,同时加强本单位预算管理的全程支出控制与监督,提高本单位的管理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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