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553165075/2019-0033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政务
文    号:郑人社就业〔2013〕9号成文日期:2019-10-10发布日期:2019-10-1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适应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服务,根据《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档案是劳动者社会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劳动者获取自身权益的原始凭证和享受社会保障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障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子女入学、申请公共住房保障等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随着城镇化加速发展和用工形式的灵活多样化,灵活就业人员已成为一类重要的就业群体,而各级档案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缺位的现象,给政府部门提供公共管理服务、用人单位选人用人增加了难度,也使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合法权益受到影响。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是改善和保障民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因此,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工作,推动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地发展。

市里设立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办公地点设在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各区设立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分支机构,配备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向市职业介绍中心移交档案,集中存放,统一业务软件管理,统一服务规程和规章制度,实现存档人员的基本信息在全市互联互通。各县(市)要依据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参照市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机构的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服务模式,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二、多措并举,提升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

各单位要注重档案的收集整理、制度完善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拓展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充分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二是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努力实现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规范化、服务模式标准化、管理人员专业化。三是拓展档案管理的服务职能,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社会保险接续、退休(职)申报、职称评定、出具证明材料等服务。四是抓好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责任意识教育,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加大投入,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软硬件建设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尽快建立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并按照档案管理的“八防”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软硬件建设。一是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配置硬件设施,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严防档案资料丢失、损坏及失泄密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建立独立的人事档案室和服务窗口,要设专岗,配专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三是完善规章制度,理顺工作流程,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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