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5217/2019-00056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救助/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社会救助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13 | 发布日期:2019-11-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民政所、相关科室:
根据《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冬季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郑民明电〔2019〕222号)精神,2019年冬季专项救助工作自2019年11月15日启动,2020年3月15日结束。为了进一步做好冬季专项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冬季专项救助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新密市民政局冬季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丽华
副组长:张旭东 刘顺发 郭志强 岳丽敏
成 员:张文平 朱喜彬 王坤峰 钱二战 张炎山 申永浩 魏君辉 卢万松 屈志远 张浩楠 钱广浩 高浩翔 李红涛 王建涛 刘锋州 杨志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冬季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巡查组,分片包干,责任到组。
第一巡查组组长:张旭东,成员:朱喜彬、卢万松、刘锋州、杨志亮,具体负责青屏街办事处、城关、超化、曲梁的巡查督导工作。
第二巡查组组长:刘顺发,成员:王坤峰、魏君辉、张炎山、李红涛,具体负责西大街办事处、平陌、牛店、米村、尖山的巡查督导工作。
第三巡查组组长郭志强,成员:张文平、申永浩、张浩楠、高浩翔,具体负责新华路办事处、袁庄、岳村、刘寨、白寨的巡查督导工作。
第四巡查组组长:岳丽敏,成员:钱二战、屈志远、王建涛、钱广浩,具体负责矿区办事处、来集、大隗、苟堂的巡查督导工作。
二、强化救助服务,引导社会参与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巡查组对巡查区域的救助工作负有巡查和督导落实责任,加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联合,巡查重点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桥下、涵洞、车站、繁华地段以及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区域。巡查主要查是否存在救助隐患,重在发现和帮助解决问题。每周巡查不低于二次(周二、周五),巡查情况于次日报救助站,救助站对巡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每周向局领导报告一次。同时,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志愿救助服务中去,形成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应按照“应救尽救,一个不漏”的原则,实行属地首助、先救后助、自愿求助、分类施助。
1.街头发现身体状况正常的求助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救助,随后可视情况转送市救助管理站。
2.街头发现疑似精神障碍的求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或市救助站直接送往新密市富生精神病医院救治。
3.街头发现有其他危重疾病的求助人员,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由120急救中心第一时间送至新密市中医院治疗。
4.街头发现的智障流浪乞讨人员,由市公安局、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直接送往市救助管理站。
三、做好应急管理,确保工作实效
各巡查组、救助站要认真做好极寒恶劣天气下应急管理工作,巡查组要提高极寒恶劣天气下情况下排查、巡查频次,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及时得到救助,坚决杜绝露宿街头、冻死、饿死等问题的发生;救助站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站内安全管理,加强风险防控,消除安全隐患,备足备全救助物品,确保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