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54/2019-000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公告,双随机一公开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20 | 发布日期:2019-11-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郑州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后事中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郑政改办〔2017〕8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放管服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的监管,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法律服务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和公开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坚持协调推进。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要100%列入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制定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抽查前,由局办公室通过机选方式,从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通过建立“双随机”监督机制,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为了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机构数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法律服务机构,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不局限于随机抽查。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要建立“一抽查一公示”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守法的自觉性。对依法需由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各科室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失信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法律服务机构的信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六)建立督查机制。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由局办公室牵头,建立督查机制,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做到随机抽查工作全面公开、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强化宣传和督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检查工作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