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62/2019-003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21 | 发布日期:2019-11-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11-21 | 废止日期 |
11月20日,新密市公安局尖山派出所的户籍室窗口柜台上,放着一篓红彤彤的柿子,提篓里还有一张夹着500元人民币的纸条。
群众给警察送礼?
啥情况?
背后的故事肯定不简单……
原来,11月12日一大早
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田种湾村的魏大爷抱着小孙子,带着各种证件来到尖山派出所户籍室,对户籍民警司炎娟说:儿媳和孙子的户口都在儿媳娘家濮阳,想把他俩户口从濮阳迁过来,让孙子入咱这的居民医保。司炎娟看了老人携带的手续,告诉他:手续齐全,但是跨市迁移户口需两地相关部门审核,要将户口迁移手续全部办完,最快也得15个工作日。魏大爷一听,急的立马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不行啊闺女,儿子、儿媳都在广东打工,老伴前年去世,孙子刚过完满月就由我一人带着,有个头疼脑热,看病花销也不小。这周五是俺村办理居民医保的最后期限,超过期限,我得自己去市里办,你说我这还带着孩子,可咋办呀……看着魏大爷怀里抱着刚半岁的娃,司炎娟一边安慰魏大爷不要着急,一边立即着手帮魏大爷整理上报申请材料,并第一时间将申请材料上报至新密市公安局户政大厅。户政大厅秉承特事特办原则,及时审批了魏大爷提交的手续。为了不耽搁魏大爷为孙子办理居民医保,11月14日,司炎娟又与濮阳派出所联系,与其沟通尽快审批魏大爷的户口手续。最终,在魏大爷提交申请第三天的11月15日,将所有迁移手续办理完毕。再回想到老人一人带孩子的种种不便后,司炎娟利用工作之余到指定的银行为老人的儿媳和孙子办理了居民医保,并代缴了参保费用。
11月18日,魏大爷来到派出所拿着办好的户口本,得知司炎娟已经为自己儿媳、孙子成功办理了居民医保,心里非常感动。这不,为了表示感谢,11月20日,魏大爷一早就把自家种的柿子和参保费用送到户籍室表示感谢。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