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9-00057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2-06 | 发布日期:2019-12-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 8月1日至10月12日,对新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至2018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魏强,主要负责全市传染病、地方病、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免疫规划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控制和卫生检测、检验及对基层卫生疾控业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任务。截止2018年底该中心事业编制75人,实有事业人员103人。单位内设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业务与应急办等16科室。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至2018年度的会计凭证等基础资料与会计真实性的原则部分相符,账务处理不够明晰,会计核算部分方面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规定,部分经济活动活动与财经法规的规定相冲突。审计发现主要存在超预算支出、预算支出未细化、支出决算数与明细帐册支出数不一致、多列事业支出、滞留应当下拨的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制定和完善预防接种劳务费补助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资金结余、虚列支出、关于购进疫苗药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
(二)预算支出未细化
(三)支出决算数与明细帐支出数不一致
(四)多列事业支出2,276,667.00元
(五)滞留应当下拨的专项资金75,600.00元
(六)未按规定制定和完善预防接种劳务费补助管理办法。
(七)结核病防治资金结余245,467.77元
(八)虚列支出
(九)关于购进疫苗药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财经法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准确的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加强对往来会计核算,对债权、债务及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