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9-00060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2-17 | 发布日期:2019-12-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17日至12月16日对新密市城市管理局2017至2018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属行政单位,法人代表:张玉亭。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行使城区内市容、露天烧烤、户外广告等方面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截止2018年12月底,机关行政编制127人,实有人员118人(其中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76人,事业全供32人)。内设办公室、法制信访室等5个科室和六个执法中队(大队),分别是执法大队、青屏街执法大队、新华路执法中队、西大街执法中队、矿区执法中队和公安特勤中队(公安局派出中队,占用公安局编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城市管理局2017至2018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仍存在决算报表与会计报表不相符、无依据组织收入、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决算报表与会计报表不相符
(二)财政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三)无依据组织收入
(四)暂扣物品管理不规范未建立相关台账
(五)未实行定点维修
(六)公车无牌照,管理不规范
(七)票据存根丢失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应加强财经法规学习,规范无依据组织收入行为的发生;加强暂扣物品的管理,建立暂扣物品管理台账;建立完善票据管理体制,保管好会计资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