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20-00034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业,机械制造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08 | 发布日期:2020-04-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市工业企业中实施“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工作,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文件依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郑政﹝2020﹞8号)的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办法》(郑政办﹝2020﹞10号)。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为八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建立完善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的促转型机制,加大落后产能和低效用地倒逼力度,加快新密制造“三个转变”,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评价原则。按照依法依规、科学评价、分类施策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部分,评价目标。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制造业企业的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评价标准和分类。用亩均税收(30分)、亩均利润(15分)、研发投入强度(20分)、单位能耗总产值(15分)、单位污染物排放税收(15分)、全员劳动生产率(5分)等6项指标分别为企业打分评值,共计100分。
根据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A类为优先发展类,占比15%。B类为鼓励提升类,占比75%。C类为倒逼转型类, D类为淘汰退出类, C、D两类共占比10%。
第五部分,工作安排。从4月6日起,到5月31日分八个阶段推进企业综合评价工作。
第六部分,综合评价责任分工。按照各部门职能,就综合评价工作进行责任分解。
第七部分,分类实施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在企业用地、用能、用水、环保管控、排污、财政、信贷等7方面实施差异化政策。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开展工作督查,工作动态通报。舆论宣传,营造氛围。
四、评价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工业制造企业。采矿、供电、供气、供热、供水、垃圾污水处理企业不纳入评价范围;投产未满两年的新办工业企业可暂不纳入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