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缴存住房公积金通知

  • 索引号:747445745/2021-00011
  • 发布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密管理部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成文日期:2020-05-25
  • 发布日期:2020-05-26
  • 网上缴存住房公积金通知

    新密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在郑州市辖区范围内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月网上缴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按月网上缴存工作,落实1名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管人员。专管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函告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缴存单位要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及时将汇缴资金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按月网上缴存。同时,各缴存单位要认真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月缴存基数等信息,确保职工基础信息准确无误;要根据职工工作变动情况,及时变更职工缴存状态。

    (三)严守纪律,确保实效。各缴存单位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按月网上缴存工作的组织实施,严肃缴存工作纪律。缴存单位承诺办理网厅业务时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并为注册帐号下的一切操作行为负责。缴存单位在网厅服务平台进行的操作所产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信息指令、数据均为中心处理网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合法、有效凭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缴存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以及缴存单位在网厅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等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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