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魏洪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减轻镇村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配套资金压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财政工作的关注。
由于国库体制改革,全省统一实行乡财县管,乡镇的人员工资、运转经费均由市本级承担,统筹管理。在科学规范县乡政府事权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县乡政府的支出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乡财政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保证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我市建立有财政激励机制,按照《新密市2020年乡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考核奖励办法》,对乡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考核与月度乡级经费核拨实施挂钩,同时对乡级税收收入超收实施奖励,奖励部分乡镇可自主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减轻镇村基础设施过程中配套资金的压力。
最后,感谢您们对财政工作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