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关于《郑州铁路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个螺旋道钉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 索引号:679456687/2021-00012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0-12-11
  • 发布日期:2020-12-1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关于《郑州铁路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个螺旋道钉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郑州市 生态环境局 中原分局

    关于 《 郑州铁路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800万个螺旋道钉建设项目 》 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郑州铁路利达实业有限公司 :

    你公司 91410100170074133N 关于《 郑州铁路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800万个螺旋道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 2020〕13号》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 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0 年 12 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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